方方 发表于 2012-4-5 20:38:24

管理处送来消防及B栋904外墙渗水的两份维修报告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8 18:02 编辑

一、天然居消防系统维修:123560.03元,管理处拟在本维金中支付(项目含烟感器、控制拒、线路检修、电路板、卷帘、自动报警等(线路检修与自动报警部分的工程量不够清楚,报告将随业委会意见先退回)。
二、B栋904外墙窗台渗水:1382元,己有管理处审核待去现场看了之后如无其它,拟批复在广告费支付。
以下是业委会对消防维修的意见:
依据市本体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维修项目超过10万元的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维修项目应由使用方提出维修项目及工程量文件。
2.再交由有资质的二家以上专业公司编制预算书。
3.预算书提交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预算报价进行审定。
4.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5.将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文件与审定的预算报价送基金办备案。
6.还有消防维修涉及的顺电如何分滩问题的如何处理。

方方 发表于 2012-4-5 20:38:38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5 20:44 编辑

回复 1# 方方


    本人观点:在公开招标物业的没有决定之前不宜先召开维修项目业主大会,但可按程序先走。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5 20:57:26

1、消防的东西中所谓烟感器、报警器等,必须坏一个维修一个,从物业管理费中支出,不能动用本体维修基金和广告费;

2,广告费按照我们的审批金额,还有一大笔钱没花,就更谈不上开什么业主大会的问题了;

3,漏水维修须要求物业公司先把维修项目和相关照片,放到论坛的物业版块里,供所有业主委员和业主查看。今后这要成为一个制度才行。

方方 发表于 2012-4-5 20:58:05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5 21:23 编辑

回复 2# 方方

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报告的意见
天健物业天然居管理处:
贵处送来的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的报告己收悉,维修涉及123560.03元,依据市本体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维修项目超过10万元的应按如下程序办理,现将该报告送回,有关意见及具体做法回复如下
1.维修项目应由使用管理方提出具体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文件。
2.再将维修项目文件交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编制预算书(应不少于两家以上报价)。
3.预算书提交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预算报价进行审定。
4.审定后的报价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5.将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文件与审定的预算报价送基金办备案。
6.小区消防维修涉及的顺电如何分滩问题请提出如何处理意见。
以上是业委会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报告的意见。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5 20:58:18

至于消防维修中其它部分,等政府关于业主大会的回复到了以后再说。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5 20:59:10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5 21:16 编辑

对于方方草案中的业委会意见,我意除了漏水的部分(要求他们补充照片并发到网上论坛,随后大家再审批同意)其余不发。我们以前给物业有过函件说消防烟感器等部分不能再报,现在物业重复申报,我们暂时不用理会。

方方 发表于 2012-4-5 21:21:07

回复 6# 狗不如

关于烟感器的检查不可能天天去查,一般是定期检测有一批损坏是正常的,坏一个修一个只是一种说法实际上是做不到的,烟感器的维修费只占4500元。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01:15:14

回复 7# 方方


    我专门看过他们的烟感器报告细目,“其中再次报入烟感器和温感器122只共35081.48元、报警器按钮25个共8905元”,是很大一笔钱。

    再则,即使日常维修也是一小批一小批进行的,我们也应当要求他们从物业费中日常支付,而不能累积起来交本体维修基金或者广告费报修。应当从物业费中支付的,不管通过一个一个修还是一批一批修,都应从物业费中支付。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03:21:09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2-4-6 03:23 编辑

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报告的意见
天健物业天然居管理处:

你处送来的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的报告己收悉,其中维修涉及123560.03元。但业委会已经屡次指出,消防系统相关烟感器、温感器以及报警器必须损坏一个及时修复一个,修复费用依法从物业费中列支,不得从小区本体维修基金以及广告费等其它费用中支付。业委会要求你处明确从物业费中支付烟感器和温感器122只共35081.48元、报警器按钮25个共8905元等,并请你处重新提交新的预算方案供业委会审核。

在你处提交新的消防系统维修报告后,经业委会审核将视情况决定从本体维修基金还是广告费等费用中支付。无论最终支付渠道如何,业委会都要求你处在新的维修报告中参照本体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相关规定(市本体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列明以下内容:

1.维修项目应由使用管理方提出具体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文件。
2.再将维修项目文件交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编制预算书(应不少于两家以上报价)。
3.预算书提交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预算报价进行审定。

此外,由于天然居消防水电与顺电本为一体,业委会还要求你处就小区消防维修涉及的顺电如何分滩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以上是业委会对你处首份天然居消防系统维修报告的意见,请按照业委会决定并参照相关规定详细编列新报告,提交业委会审议。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03:24:31

改完了。

方方 发表于 2012-4-6 09:55:37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6 13:53 编辑

回复 10# 狗不如
这个回复意见与本次项目有出入,狗不如所列的烟感器和温感器122只共35081.48元、报警器按钮25个共8905元等是以前报的项目,本次报的烟感器是47个4545.84元没有温感器也没有35081.48元的报价,我们复函应针对本次所报项目,法律并没有规定消防系统要天天检查,也没有规定烟感器必须坏一个换一个,请不要随便套用依法在物管费支付,我认为消防设施事关责任重大与其它维修有完全不同的具别,物业把球踢给业委会了我们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去背事后责任,只需提出依据退回去重做即可把责任踢回给物业减小业委会的责任,另小区的大笔维修尽量不应动用广告费而应从本维金中列支,很有限的广告费应在日常较多的小维修中使用,原因是本维金己进政府基金办了不能截留,使用门槛也较高如能达到使用条件的还是用为上策。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17:55:21

回复 11# 方方


1,同样数量的烟感器等维修,几个月前报三四万,这次报三四千,但总额还是12万左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找物业问清楚。没有合理的解释之前,应该按照其原报价减去三四万的烟感器报警器报价,计算新的报价。

2,烟感器等小零件本来就应坏一个修一个,每个几百块,这种支出确实应该作为日常支出从物业费中列支,如果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不用提“依法”,但道理很明显;

3,广告费每年14.46万元是我们经过合同查询来的第一手数据,每年都有进账,每年也足够漏水等维修,这两年还有大量结余,自然应该优先从中列支大额维修支出。否则只会被物业据为己有。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18:02:27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2-4-6 20:09 编辑

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报告的意见
天健物业天然居管理处:

你处送来的关于对天然居消防系统进行维修的报告己收悉,其中维修涉及123560.03元。但业委会已经屡次指出,消防系统相关烟感器、温感器以及报警器必须损坏一个及时修复一个,修复费用应及时从物业费中列支,不得从小区本体维修基金以及广告费等其它费用中支付。此外,你处1月提交的维修申请中消防部分报价为115293.36元(包含烟感器和温感器122只共35081.48元、报警器按钮25个共8905元),本次提交的维修申请报告涉及消防部分的报价为123560.03元,但其中只包含烟感器47个共4545.84元等,业委会要求你处解释清楚变化原因,并明确从物业费中支付烟感器、温感器、报警器按钮等相关费用,请你处重新提交新的预算方案供业委会审核。

在你处提交新的消防系统维修报告后,经业委会审核将视情况决定从本体维修基金还是广告费、场地租金等费用中支付。无论最终支付渠道如何,业委会都要求你处在新的维修报告中参照本体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相关规定(市本体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列明以下内容:

1.维修项目应由使用管理方提出具体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文件。
2.再将维修项目文件交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编制预算书(应不少于两家以上报价)。
3.预算书提交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预算报价进行审定。

此外,由于天然居消防水电与顺电本为一体,业委会还要求你处就小区消防维修涉及的顺电如何分滩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以上是业委会对你处天然居消防系统维修报告的意见,请按照业委会决定并参照相关规定详细编列新报告,提交业委会审议。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6 18:05:28

回复狗不如
这个回复意见与本次项目有出入……本次报的烟感器是47个4545.84元
方方 发表于 2012-4-6 09:55 http://www.tianranju.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方方:把这次他们的维修申请报告,像上次一样也放到网上(本来就应该要求他们自己每次提出申请,都把电子版放到网上,以便我们委员和普通业主们查阅。我跟Vivian说过要他们这样做,你也得跟他们说清楚才行),否则我们连报告都没看到,怎么讨论啊。

TIGER 发表于 2012-4-9 14:29:50

:P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9 19:33:06

方方:改东西最好另外发帖改,要不然很难看清到底改了哪里。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9 19:35:23

回复 13# 狗不如

同意“方方 2012-4-6 20:09 编辑”的版本。

方方 发表于 2012-4-9 19:45:07

回复 17# 狗不如

我没改动只是修改了两个字

方方 发表于 2012-4-26 09:47:48

回复 1# 方方


    关于申请B904外墙窗台漏水费用的复函
天健物业天然居管理处:
你处送来的申请B904外墙窗台漏水费用的函己收到,维修费用共壹仟叁百陆拾壹元(1361元),同意在小区广告费收入中支付,请维修后经过下雨不再渗漏的验收再结算。
特此函复。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4-27 19:16:08

同意B904外墙窗台漏水费用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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