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 发表于 2011-12-15 22:13:49

同意。
补充非合同意见:召开第一次天然居一期物业公开招聘业主大会。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12-16 22:19:09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1-12-16 22:37 编辑

甲方聘请一位专职秘书(会计专业)对小区的财务收支进行月、季、年度的审核签字,未经甲方审批的支出将不得在小区财务收入中开支。

建议改为"甲方聘请一位专职秘书(会计专业)对小区的财务收支进行月、季、年度进行审核,未经甲方代表(主任及秘书)双重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公章审批的支出将不得在小区财务收入中开支。"

由主任代表业委会政治意见,秘书代表专业意见。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12-16 22:25:39

另在此通报下:我担心加印鉴写入合同会导致优质大型物业公司对天然居望而却步,方方和tiger今天和万厦公司代表咨询,感觉确有这个问题,因此做出修改取消了印鉴内容,新的修改我认为是可行的,能比原合同大幅强化监督。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12-16 22:28:30

此前三个问题中二、三两个在一楼贴中还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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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第14版物业合同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