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 发表于 2011-9-24 20:22:00

物业报告的广告收入和会所收入情况

物业报告的广告收入和会所收入情况

VIVIAN 发表于 2011-9-24 23:22:33

这是会所和广告的收入情况,现在大门物业公司说不够钱付款,我们要求他们把历来的广告收支情况列了张表给我们,大家看一看,尽快把大门的钱解决了!

方方 发表于 2011-9-25 11:07:12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1-9-25 17:46 编辑

回复 2# VIVIAN


    1.广告费收入除转公共账户28000元外,其它支出要去对帐凡有业委会盖章审批的就认可,没有盖章的支出应踢除并复印回来,按其表格显示仍余58000元,可以支付大门维修款,余款可在2010年度本维金支付。
2.会所的支出要查会所、公厕的水、电是否分开计量单独向供水、供电部门交费,有无单独缴款发票?本人认为小区公共水电是总表托收不存在单独计费,如物业拿不出单独向水、电部门开具的发票则是物业在小区公共水电己托收了,此款不应再列会所的支出。
3.会所人工费月2500元要核对有无对外招专人管理,又是挂人头支出?
4.VIVIAN对帐以后要求物业按核对后的情况重新列表,并物业盖章后给我们。

TIGER 发表于 2011-9-25 21:25:16

同意方方

方方 发表于 2011-9-26 09:04:44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1-9-26 09:25 编辑

回复 4# TIGER
今天上午沈相军来电问对帐的事,业委会尽快对帐完把大门的款付了,1.我问他物业公司列表的广告费仍结余58000元,付了不足部分再么2010年的本维金开支;因2010年本维金还没进专用户,维道2010年发生的维修要从2007年之前的来支付吗?他才醒过来哦,说会去与财务说一下。2.会所的租金问题他说公司没收到物管中心的正式函,公司意见暂不用对帐。
我建议给物管中心去函解决这一问题。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9-26 16:25:53

广告费一年14万,去年14万以及今年半年的收入至少7万,总计21万。

以前我们根本没有批准过任何支出,因此,不存在广告费“剩余58000元”的情况。这点原则我们必须坚持:未经业委会批准,物业公司无权支出广告费,我们不承认现在广告费被物业公司擅自支付的合法性,广告费总收入足够支持大门支出了。因此,也不存在”余款在2010年度本维金支付“的问题,所有款项都必须由物业公司依照业主大会决定,从广告费中支付。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9-26 16:25:59

广告费一年14万,去年14万以及今年半年的收入至少7万,总计21万。

以前我们根本没有批准过任何支出,因此,不存在广告费“剩余58000元”的情况。这点原则我们必须坚持:未经业委会批准,物业公司无权支出广告费,我们不承认现在广告费被物业公司擅自支付的合法性,广告费总收入足够支持大门支出了。因此,也不存在”余款在2010年度本维金支付“的问题,所有款项都必须由物业公司依照业主大会决定,从广告费中支付。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9-26 16:27:56

另外会所租赁合同,我们也不承认其效力,目前只是暂时要求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入的款项支出经业委会监督批准后才能动用。

方方 发表于 2011-9-27 09:09:52

回复 8# 狗不如

广告费的对帐今早己通知沈相军要求物业公司准备好相关凭证,并叫了VIVIAN抽空去先对广告费。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9-27 21:19:26

回复 9# 方方

我们以前没有批准过使用广告费,事实清楚; 广告费收入多少,事实也清楚。因此不需要动用本体维修基金,已经很显然了。

方方 发表于 2011-9-28 09:24:49

另外会所租赁合同,我们也不承认其效力,目前只是暂时要求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入的款项支出经业委会监督批准后 ...
狗不如 发表于 2011-9-26 16:27 http://www.tianranju.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节后发函给物管中心要求终止与物业的合同,如没有回复我们给区政府发函要求解释。因物业列的支出清单全部造假,1.水电费(含公厕)都是小区总表托收,物业不会再单列2.会所专人工资我问了根本没有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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