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敏 发表于 2011-2-23 12:26:54

刚刚应区政府物管中心要求发了传真【关于会所收入初步公开需监管授权的函】

【该中心纪先生打来电话,说昨天找天健的人到该中心说明情况,天健说相关收入已经公开,因此要我即刻给他们一个明确的要求,我就写了以下内容给他传真过去了。特此向大家报备。】

关于天然居会所运营终于公开具体监管有待授权的函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继2010年5月21日我会向贵中心发函、贵中心派员到天然居现场办公、2011年1月13日我会再次向贵中心发函并将函件在天然居公布后,2011年1月26日,天健物业公司在应我会要求补交2010年天然居小区第3、第4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时,终于改变了以往天然居会所被其擅自出租后具体账目秘而不宣、会所变成物业公司牟利场所的做法,首次将“会所收入”情况向业委会及业主进行公布。

天健物业公司首次公开其擅自出租的会所收入,向前迈进了一步,但具体的合同文本迄今仍未向我会提供,而且第3、第4两个季度会所收入分别为6.08万和4.56万,数据不同令人费解,我会已要求天健物业提交合同并进行解释说明。

若贵中心能够独立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并且能够通过日常监管确保天健物业相关行为合法、合情、合理、能够令天然居多数业主满意并且不存在刻意压低租价等谋取私利行为,我会恳请贵中心明确回函,承担起相应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若贵中心愿意就天然居会所征求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意见,并作为天然居业主与业委会联合进行天然居会所的日常监管,我会请贵中心就此对我会进行明确授权,我会将就此问题依照法律程序提交天然居业主大会表决决定,并由此按照最符合业主利益的方案监督会所的使用符合公益原则、符合业主利益。

以上两种情况,请贵中心明确选择其一,否则难免天健物业公司仍然以会所管理只能由贵中心决定的逻辑为理由,事实上排斥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依法对小区公共事务的决定权,使天然居会所的运作由于缺乏监督最终脱离公益目的。

我会愿意协助贵中心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也只有落实日常的监管,才能确保天健物业公司在根据贵中心授权的协议实施天然居会所具体管理时,能够落实公益。没有监督制衡就难有公共利益,我会衷心希望得到贵中心的授权、以便尽早落实天然居会所的监管责任。

谢谢!

深圳市福田区天然居业主委员会主任 杨志敏
2011年2月23日

方方 发表于 2011-2-23 17:51:36

回复 1# 狗不如


    好!如不能终止原与天健物业的合同,能授权监督也是进步。

TIGER 发表于 2011-2-23 17:53:29

同意

VIVIAN 发表于 2011-2-23 22:42:24

非常高兴~!

数码老黄 发表于 2011-2-24 12:09:04

做的好,辛苦狗不如了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2-25 15:11:32

Vivian:沈前两天就说要给我们递交会所合同,以及我们要求的洗车场等等各项财务收支细账(我们的公告里有要求的),你这两天跟进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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