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 发表于 2011-1-13 09:02:04

【致天健集团】关于召开天然居停车库产权及二期商业中心物管费见面会的函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1-1-13 13:43 编辑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天然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天健物业管理公司在续聘服务合同的洽谈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暂冻结天然居停车库车位租金收益与二期商业中心缴交本体维修资金、商业管理费的问题。本月12日下午由区建设局与莲花街道办主持召开了物业合同双方协调会,会上没有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在与会政府部门的提议,我会邀请贵公司领导与天然居物业合同双方召开一次天然居停车库产权与二期商业中心缴费问题协商会,时间尽量安排在本月20日之前,地点由贵公司选定(或在莲花街道办会议室)。请贵公司将天然居停车库产权归属证明或单独投资停车库的证明资料带来,以便于尽早理清相关问题异议。
专此函告!
深圳市福田区业主委员会
2011年1月13日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1-13 10:29:51

本帖最后由 方方 于 2011-1-13 12:21 编辑

关于召开天然居停车库产权及二期商业中心物管费见面会的函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天然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天健物业管理公司在续聘服务合同的洽谈存有争议,包括暂冻结天然居停车库车位租金收益与二期商业中心缴交本体维修资金、商业管理费的问题。本月12日下午由区建设局与莲花街道办主持召开了物业合同双方协调会,会上没有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在与会政府部门的提议下,我会同意邀请贵公司领导与天然居物业合同双方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天然居停车库产权与二期商业中心缴费问题见面会,请贵公司提出相关证明、阐述贵方意见。时间请安排在本月20日之前,地点由贵公司选定(或在莲花街道办会议室)。请贵公司将天然居停车库产权归属证明或是否单独投资停车库、是否未列入建造房价成本、以及天然居商业中心相关证明资料带来,以便于尽早厘清相关问题异议。
特此函告!
抄送:天健物业管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2011年1月13日
抄送:天健物业管理公司

杨志敏 发表于 2011-1-13 10:33:42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1-1-13 13:33 编辑

关于修改(【】内的文字)意见的说明:1,建议把这个会从协商会改成见面会,问题本身是个事实如何的问题,不是一个可协商的问题;2,现在看,车库的重点在于是否列入了房价成本,这点在法院判决中也非常重要,列入了车库就是我们的,没有列入法院就不会支持我们的主张;3,这个会是政府提议,我们同意,因此邀请市政公司参加。

数码老黄 发表于 2011-1-13 11:44:46

同意

拳头 发表于 2011-1-13 14:19:25

同意

TIGER 发表于 2011-1-14 09:41:39

同意

拳头 发表于 2011-1-21 15:34:07

补上同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致天健集团】关于召开天然居停车库产权及二期商业中心物管费见面会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