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 发表于 2021-12-8 16:07:21

105号文 关于天然居小区外围安装电动单车充电桩的函

随着小区电动单车数量日渐增多,电动单车入户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服务中心在各栋大门也都张贴了禁止电单车及电池上楼的海报及温馨提示,经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及宣传栏发送电单车上楼充电的危害性,并在小区车库的入口处安装了电单车充电柜,但还有部分业主私自偷带电单车电池上楼充电,给管理上增加了一定难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方便小区业主及住户的电单车充电,经过服务中心与社区工作站沟通,计划在景田北街马路边上(ABC栋外围)及景田北四街马路边上(2号门对面)安装电单车充电桩。现需就近在小区接入电源,电费按照实际用电量(安装电表)计算:0.70元/千瓦时,服务费0.50元/千瓦时,共计1.20元千瓦/时。充电桩企业每月将费用转入小区业主大会基本账户。妥否?请大家审议。妥否?请业委会予以审核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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