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8 22:28:10

监控录像证实:物业公司人员撕掉了业委会盖公章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狗不如 于 2010-10-8 22:38 编辑

我们小区电梯里,贴着天健物业公司要求还其“清白”、指责业委会“煽动”业主的公告,也贴着匿名“业主”指责业委会的告示,长时间贴着,我们业委会委员没有撕、物业公司当然也没有撕。

但,今天中午11时43分左右,业委会委员在以上两则公告旁贴的建议业主公开聘请物业公司的公告,盖了公章,具有法律效力,但在12时23分左右被物业公司人员撕毁。相关监控录像本来物业公司不让业委会委员查,今天下午约18时,终于在街道司法所人员的见证下,确认是物业公司人员所为。(以上是我们现场抽查的E栋的录像,其它各栋我们没有再查,但可以肯定只是时间略有不同)

这已经是为了本次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第二次公开撕毁业委会公告。

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为了小区的和谐稳定,已经决定不予追究,但请物业公司不要再三为之。此事留此存照,在全民都是记者、媒体网络无处不在的今天,历史会记住每一时刻!

TIGER 发表于 2010-10-8 22:36:15

:@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8 22:36:46

随后,在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人员的见证下,我们请管理处派人将被撕毁的公告《业委会委员建议公开招聘物业公司》贴回到公告栏内。请大家监督。

数码老黄 发表于 2010-10-8 22:52:37

这样的物业跟黑衣人的分别又在哪里呢?

拳头 发表于 2010-10-9 14:09:31

一句话:无耻已经到了牛逼的程度。
原来还有些心虚,现在为了利益,为了谋生,良心却可以抛弃了。

大黑鱼 发表于 2010-10-13 16:03:46

总结:为了所有业主利益最大化,只需要投票:授权业委会

所有业主都会受益的投票授权为什么有人反对?
是部分业主已经得到的个人利益比平均利益更大?!还是拒绝有更好的服务?!

各位业主再想清楚一下吧。

我为什么热心?首先我是业主我做主, 其次还有一点正义感, 看不得小人作怪.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14 09:54:49

呵呵。这么多帖子里都有vip_的声音,这个帖子反而没有,都不习惯了。请vip_就此发表意见?

vip_ 发表于 2010-10-14 10:39:15

哈哈!你别邀请我!看你名字我就怕你了!哪里还敢在您关公面前耍大刀呀!请别惦记哥好吗!哥真的不是传说呀!哈哈!

vip_ 发表于 2010-10-14 10:42:50

呵呵。这么多帖子里都有vip_的声音,这个帖子反而没有,都不习惯了。请vip_就此发表意见?
狗不如 发表于 2010-10-14 09:54 http://www.tianranju.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你别邀请我!看你名字我就怕你了!哪里还敢在您关公面前耍大刀呀!请别惦记哥好吗!哥真的不是传说呀!哈哈!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14 11:59:23

看到物业公司撕毁业委会公告的情况之后,有何高见?还认为物业公司此举做的对?物业公司做的好?

vip_ 发表于 2010-10-14 12:51:41

哈哈!佛主曰:此举不对!但是万事皆有因果,人非圣贤熟能无过,但是因果何在佛参不偷!!所以业委会错儿改之我们会原谅你们的!还给你们发糖吃!呵呵!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15 19:06:39

大家可以看清他的态度了。

vip_ 发表于 2010-10-15 19:15:13

呵呵!你需要哥什么态度?你们业委会的都骂爹妈了我也没和你们计较吧?呵呵!还想我这老实人怎么样呢?

杨志敏 发表于 2010-10-18 12:20:52

业委会委员说错了话,错误地在QQ里骂老年协会,应该而且一定会当面道歉。

你如果是业主,至少应该对物业公司只撕业委会的公告,却对匿名大字报满天飞置之不理的事实,表示下谴责吧。

两件事一码论一码,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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