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 发表于 2010-8-3 21:10:05

关于不要预交会所承租方培训学费的通知

天然居小区会所一、二楼的出租是天健物业公司在未经小区业主大会授权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业主委员会认为这一出租行为是违规越权行为,小区会所是政府提供给小区业主的活动场所,应该满足小区业主的活动空间为主要目的。业主委员会己经发了在适当时间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由全体业主表决是否终止会所出租行为。在此,请小区业主以短期培训交费方式,不要预交今后的培训学费,以免因会所的出租合同终止而受经济损失。
特此通知!
福田区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2010年8月3日

春日凉气 发表于 2010-8-6 09:17:01

个人认为,做培训会所总比全部是麻将室好呀,方便小区内的孩子学习和娱乐!现在一进会所全是麻将哗拉哗拉响的样子也太影响小区的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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