萱萱 发表于 2015-9-1 22:23:40

关于电子投票系统部分业主信息变更的申请 业委会【2015】015号文

关于电子投票系统部分业主信息变更的申请
业委会【2015】015号文

莲花街道办物业办:

天然居于3年前在福田区首先试行电子投票,表决业委会选举事项。今年9月,天然居拟借鉴香蜜湖街道新天国际名苑、水榭花都等小区的成功经验,为解决业主投票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例如业主是否能够及时收到投票短信等,业委会组织业主大会义工逐户上门,要求业主每户1人,以房号实名的方式分栋加入业主微信群。
业主分栋房号实名微信群的建立,不但能够有效解决投票技术疑难问题、有效相互确认是否收到投票短信、有效提醒未能成功投票的业主参与投票,更能对于小区公共事务有效发起房号实名的业主联署建议,降低业主大会召开的门槛,有效形成业主集体意见,还原业委会业主大会执行机构本质,让业委会不得不进行的决策受到业主联署建议的有效制约。
在建群过程中,部分业主提出3年前的信息已有变更,因房屋买卖更有少数业主姓名变化。相关变更情况,均有签字为证。
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将于9月15日暂停使用。为避免电子投票时业主无法收到投票短信,更避免非业主收到投票短信,现将信息出现变化的业主情况列表(每页均加盖业委会公章,依法对其真实性负责)及相关签字复印件附上,申请贵办按照电子投票系统操作权限,对系统中相关业主和电话信息进行变更。
特此申请。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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