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 发表于 2013-7-27 09:01:56

关于管理处申请维修及添置物品等的复函(2013第020号文)

业委会【2013】020 号天然居管理处:
送来的1.关于申请渗漏水维修费的报告 2.关于B栋顶层和DEF有天井了安装防盗刺的报告 3.关于物业服务中心购买空调的报告 4.关于请求安装身份证识别系统的报告,现回复如下:
1.关于申请渗漏水维修费的报告中11处维修,请今后凡报修的维修项目应单项有处理方案及人工、材料费的报价以便于审核,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修将作退回重报,维修完工后应由该户业主签字认可方能结算。本次11处维修(A3304.C2204.D208.705.1102.3106.E2502.3106.F2502.2802.3002)共壹万陆仟伍佰元(16500元)在小区广告、租金费中支付。
2.关于B栋顶层和DEF有天井了安装防盗刺的报告中叁仟陆佰壹拾壹元(3611元)同意在监管帐户中支付。
3.关于物业服务中心购买空调的报告,同意在伍仟元内(5000元)购买一台二匹柜式单冷空调机,在小区监管帐户中支付。
4.关于请求安装身份证识别系统的报告,应先对小区安全出入口管理方案中逐项落实各项人防措施、以提高小区整体人防安全为主,机防设备待人防工作真正改善好后再另行添置。
特此复函。
天然居业主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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