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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报道)黄埔雅苑停车场在更换物业后被业主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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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敏 发表于 2012-9-10 11: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埔雅苑业委会“炒”掉原物管 “抢”回停车场收益
http://www.sznews.com   2012-09-10 07:17  来源: 深圳商报 有 0 人参与评论 【字号:大 中 小】

黄埔雅苑业主委员会和中航物业理顺了新物管对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之后,与中航物业签订合同约定:自此以后停车场的全部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日前记者拍摄的黄埔雅苑翠悠园的地面停车场。深圳商报见习记者 钟华登 摄

位于深圳福田中心区的黄埔雅苑小区近日又成为关注焦点:新旧物管交接后,旧物管拒绝移交停车场一切资料,于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新物管以社区管理需要、对停车场具有“经营管理权”为由,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为小区停车场办理了“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伴随着新物管“名正言顺”对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黄埔雅苑停车场的全部收益归业主。

审计风波推动新物管招投标

黄埔雅苑业主此番引进新管家、“抢”回停车场收益的连环动作,是2010年该小区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开展的系列维权活动之一。

黄埔雅苑小区自2001年一期入伙以来,一直由和记物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和记物业)管理。黄埔雅苑小区总共有四期3000多户,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高达每平方米4元,但业主认为并未享受到相应的高质量服务。2010年10月底,小区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寄望业委会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引进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和记物业管理该小区十年的账务进行审计。业主委员会何主任介绍,深圳马洪会计事务所受业委会委托,对和记物业管理他们小区十年来财务收支、资产等情况进行全盘审计,审计工作历时8个月才完成。

审计报告让黄埔雅苑的全体业主大为震惊。和记物业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黄埔雅苑小区十年间,按照深圳市物业管理收费规定,管理处收取管理费中的10%作为佣金,其他管理费用则代业主保管,作为管理支出费用。报告显示,管理处不但将公司设在小区内,而且还拿代管的这笔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进行交际应酬并给员工派发各种福利,对员工进行培训等,涉嫌挪用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而另一方面,和记物业则向业主宣称,该公司对黄埔雅苑的管理处于亏损状态。

除此之外,业主对小区的安全、卫生等问题有诸多不满。在种种因素助推之下,黄埔雅苑业主启动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前物管撤出后拒绝移交停车场

今年3月份,黄埔雅苑小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招投标小组,启动小区招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业)最后中标。但是,新旧物管交接工作并不顺利。

黄埔雅苑业委会何主任介绍,在中航物业中标、与黄埔雅苑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之后,商定新旧物管于2012年6月30日24时进行交接。但旧物管拒绝移交会所、停车场相关资料和系统,导致小区车辆管理无法进行,小区管理一度陷入混乱。

据介绍,和记物业以停车场产权归属为开发商为由,拒绝移交一切资料。但黄埔雅苑业主委员会巧妙地避开了停车场权属问题,以社区管理需要为由,中航物业对停车场有“经营管理权”的方式,“抢”回了停车场。何主任介绍,由于旧物管未移交停车场相关资料,新物管无法申请变更停车场管理单位及责任人。但按照《黄埔雅苑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航物业黄埔雅苑服务中心需要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场管理服务,虽然旧物管未交出小区停车场的相关资料,不移交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但依据相关条例规定,业主与新物管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与旧物管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则作废。因此,小区业委会及中航物业向市交警局交通管理处申请办理小区的“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8月底,黄埔雅苑停车场成功办理了“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如愿要回了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

停车场年收益归全体业主

黄埔雅苑业主委员会和中航物业理顺了新物管对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之后,与中航物业签订合同约定:自此以后停车场的全部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据介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和记物业黄埔雅苑管理处提供的清单上显示,黄埔雅苑小区地下车位2956个,一期地面车位132个,合计车位3088个。入伙十余年来,除了入伙之初开发商赠送给业主的停车位之外,黄埔雅苑近半停车位“卖”给了业主。记者算了一笔账,以1500个地下停车位计算,每个车位每月收费250元,每年停车场的收益高达450万元,即便除去停车场的管理费,每年的收益也是一笔丰厚收入。

(深圳商报记者 江晓蚕 实习生 欧阳林海)

“抢”回停车场仅是开始

业委会还将着手处理会所权属和使用问题

【深圳商报讯】(记者 江晓蚕 实习生 欧阳林海)中航物业进驻,和记物业撤出,不是黄埔雅苑业主与和记物业各种纷争的结束,而是一种开始。近日,黄埔雅苑业委会何主任向记者算起一笔笔的“账”。

据介绍,黄埔雅苑小区的停车位在过去十年间,已经有近半停车位以12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业主。现如今,业主“抢”回了停车场,全体收益归业主,“卖”车位所得的逾亿元资金该如何追讨?已“卖”车位何去何从,这不仅仅是黄埔雅苑业主关心的问题,也是媒体关心的问题。

何主任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黄埔雅苑小区车位数应为4824个。但目前黄埔雅苑共有停车位3088个,比土地合同计划的4824个停车位少了1736个。这“消失”了的1736个车位的账如何算?

何主任介绍,中航物业进驻后还发现了小区用电交费的巨大漏洞。根据深圳用电规定,社区的大堂、景观用电、楼道用电等,均可向供电部门申请分表,按照居民用电交纳电费,“但多年来,和记物业不曾向供电部门申请分表,这部分用电按照商业用电交费,每年给业主造成逾百万元的损失。这笔账也要算。”

除了停车场、用电等问题,黄埔雅苑的会所多数产权已被开发商拿走,而小区的物业管理配套用房等规划的配套设施,多年来也未曾解决。业委会表示,在理顺了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之后,接下来他们将着手处理会所的权属和使用问题。

黄埔雅苑做法或具示范效应

【深圳商报讯】(记者 江晓蚕 实习生 欧阳林海)像黄埔雅苑如此大的社区,依据相关条例法律规定取得停车场经营管理权、为业主取得收益的,在国内并不多见。

消息披露后,在深圳各社区中引起极大关注,乃至全国其他小区的业委会也准备向黄埔雅苑“取经”。黄埔雅苑何主任介绍,他们小区这一次之所以能获得成功,除了业主齐心、业委会团结之外,还因为业委会的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在办理停车场相关证件时,也依照相关的条例法律规定,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有业界人士介绍,此次黄埔雅苑业主通过物管招投标、引进新物管、依法取得停车场经营管理权、约定停车场收益归业主的做法,或将具备示范效应。
 楼主| 杨志敏 发表于 2012-11-27 17: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和黄正在起诉政府部门发放停车场经营证,随后可能是起诉业委会,将有一场长期的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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