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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ncelot 于 2010-11-1 10:48 编辑
这次表决确实是相当精彩,看到在很多文革影片中常用的法宝被重新祭了出来,什么断章取义啊,什么利益收买啊,什么匿名大字报啊,
真让我这个没经历过文革的人好好开了眼界。
作为一个天然居的业主,我一直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每月准时足额缴费,不多占多拿,出入刷卡,也不乱扔垃圾,我的诉求不过是有个安全,
洁净,舒适的家,但是8年过了,天然居离我的诉求却越来越远。
好吧,既然利益打不到保障,那么义务也是需要打折的,就从物管费开始吧,
ABC栋楼下商铺管理费是人民币7.5元每平米,楼上住户是人民币2.8元每平米,比例是7.5:2.8
而同样是商铺的顺电现在的物管费用是人民币1元/平米, 按照比例 来算,住户业主所需承担的物管也就是 人民币0.38元每平米
如果天健物业不打算追讨大业主天健地产历年少交的(7.5-1)*7000*12*8 约合人民币 430万,并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大业主天健地产
收取正常的7.5元每平米的物管费
那么就请退回我历年所多交的物管费,并且在以后的日子我也只会按照人民币0.38元每平米缴纳物管费用。
希望这次修正物业合同里面对物管费用问题有所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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